| 我省有17个省级开发区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 |
|
| 2006-07-28 09:51 文章来源:商务厅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7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清理整顿开发区的审核原则和标准)的通知》(发改外资[2005]1571号)等政策性文件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已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审核并符合上报要求的山西、内蒙古、安徽、湖南、广东、海南、四川、重庆、云南、陕西、甘肃等11个省(区、市)的省级及省级以下各类开发区进行了审核。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要求,其中的167家省级开发区符合《清理整顿开发区的审核原则和标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环境保护规划,我省第三批通过审核公告的省级开发区有:
陕西高陵泾河工业园区
西安浐河经济开发区
陕西户县沣京工业园区
西安灞桥工业园区
陕西岐山蔡家坡经济开发区
陕西成阳商新技术产业园区
陕西铜川经济开发区
陕西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陕西汉中经济开发区
陕西安康工业园区
陕西榆林神府经济开发区
陕西榆林经济开发区
第七批通过审核公告的省级开发区有:
西安韦曲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西安阎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陕西蓝田工业园区
正在补办开发区有关审核手续的有:
西安市郭杜工业园区
西安未央科技工业园区
还有四个开发区未通过审核。 已通过审核公告的开发区要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突出产业特色,集约使用土地,完善基础设施,优化投资环境,提高引资质量和水平,真正把开发区办成发展现代制造业的集中区、吸引外资的集聚区、体制改革的先导区和循环经济的示范区。
|